新增藥品或處置資料可設定「療程日限」以協助醫師診療作業開立到某特定藥品或處置時給予限制或提醒
分類:門診系統 日期:2016-03-17
新增藥品或處置資料可設定「療程日限」以協助醫師診療作業開立到某特定藥品或處置時給予限制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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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說明:醫聖門診系統版本5.7531以上。更版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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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設定說明:於『4藥品資料』要設定的藥品資料右下方『療程日限』欄位內輸入『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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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說明:院所可針對健保局醫管或藥品給付規定內對於某些特定藥品或處置代碼有特定要求及限制部份,如14日內不能重複使用或重複給藥等,加以控管。
於藥品資料內針對特定藥品或處置只要有設定「療程日限」,當醫師開到該藥品或處置時,會用今天的就醫日期與上次開立的就醫日期做比對,檢查是否已經大於院所設定的「療程日限」,如果大於院所設定可使用日限,就要提醒醫師是否要繼續存檔批價(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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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於院所設定使用日限時,醫師不需出現提醒視窗要直接限制帶入該藥品或處置項目於處置名稱欄內,請至『B院所資料』「其他參數」,於『Doctor』底下尋找參數編號B121『 超過療程日限的輸入方式(A)取消(B)選擇』。參數預設值為『B』,請將參數值改為『A』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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