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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2-10-28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一、 111年9月20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60568號函知有關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1年8月31日前屆滿,且該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者不展延許可證,自請刪除特材代碼4品項,健保署將自111年11月1日起取消給付,許可證品項明細表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截取。
二、 111年10月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1862號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666項。相關明細表可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健保特材品項查詢/公告特材品項表/111年)。
三、 111年10月12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1902號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經導管置換肺動脈瓣膜套組」給付規定。
四、 相關訊息請逕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公告區查閱下載,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網址如下:https://www.nhi.gov.tw/Bbs_total.aspx?n=73CEDFC921268679&sms=D6D5367550F1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