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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單收據的收費項目是否可以將健保與自付的項目分開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6-04-13
於『B院所資料』右下方點選『其他參數[O]』開啟參數編輯系統。於上方點選參數標籤「PRINTER [C]」於下方尋找編號「C206 藥單收據是否將健保與自付的項目分開列印」,將右方設定值改為「Y」即可。
註:印表紙張設定若為「A或D六等份報表紙」時,參數「REGISTER[A]」編號「A060 看診收據不印押金」需設定為「Y」,否則藥單收據表尾的費用項目會印超過「一張處方簽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