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8-12-27
健保署為辦理藥品重複用藥計算重疊率指標排除事項,新增虛擬醫令代碼說明如下:
R001:因處方箋遺失或毀損,提供切結文件前回診且經院所查詢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確定病人未領取所稱遺失或毀損處方之藥品。【公告】
R002:因醫師請假素,提前回診事服務機構留存證明資料備查。
R003:經醫師專業認定需要改藥或調整品劑量換者。
R004:其他非屬R001~R00R001~R003之提前回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取藥品之提前回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取藥品或其他等病人因素,提供切結文件或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原因備查。
R005:民眾健保卡加密或其他問題致無法查詢雲端資訊,並於病歷中記載原因備查。
R006:配合分級醫療政策,病人由院轉診至所後第1次就醫,並符合轉診申報規定之案件。
操作說明:
● 看診當次開立處方,若因上述情形提前領藥致有重複用藥者,可填報虛擬醫令代碼以利排除。
● 於「F3診療作業」畫面下方按下『F12』(如上圖)或於『4藥品資料』可新增虛擬醫令代碼
簡稱欄位可自定,健保碼欄請輸入『R001』或『R002』或『R003』或『R004』或『R005』或『R006』再按下『ENTER』鍵帶出預設資料,於「單價為0不檢查」欄點選「是」,再按下『存檔』。
● 於該筆處方最下方鍵入相符的虛擬醫令代碼後,再按下『vF9』完成批價存檔即可。
重要說明:申報使用 R005 / R006 醫令代碼用戶,需更新醫聖門診系統版次至8.0257以上!
備註:
1.上開相關病人提供之切結文件,請醫事機構妥善保留備查。
2.R006所述符合轉診申報規定之案件,為申報「部分負擔代碼(D30)」且「轉診之註記為1. 接受他院轉入」且「轉診之服務機構需為醫院層級」之案件或且有申報醫令代碼為01038C之案件。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