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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6-06-22

    發文日期     115-06-17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50671235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主旨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公告事項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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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6月17日健保審字第1150671235號令.pdf.pdf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odt

    3-提要表文字檔.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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