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25-12-20
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主動提示功能Web API適用ATC7碼/醫令代碼資料
VPN網站公告檔:IMM_WBA_DATA(1140116)_1140110_1140724.csv
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主動提示功能Web API適用ATC7碼/醫令代碼資料類別說明
1:用藥資料之ATC7碼且為口服藥(僅ATC7前五碼為A10AB、A10AC、A10AD、A10AE、A10BA、A10BB、A10BF、A10BG、A10BH、A10BX、A10BK、A10BJ等降血糖藥物為不分口服及注射外),口服藥定義為健保用藥品項檔案劑型代碼第1碼為1者。
3:檢驗檢查之醫令代碼。
5:非類固醇抗發炎劑藥品之ATC7碼且為貼布、軟膏、口服藥,貼布定義為ATC藥品分類碼前3碼=M02且劑型代碼前2碼=32,軟膏定義為ATC藥品分類碼前3碼=M02且劑型代碼前2碼=36、39者,口服藥定義為ATC藥品分類碼前3碼=M01且劑型代碼第1碼=1者。
6:高風險用藥之ATC7碼且為口服藥(僅ATC7前五碼為A10BA、A10BB、A10BF、A10BG、A10BH、A10BK、A10BX等降血糖藥物為不分口服及注射外),口服藥定義為健保用藥品項檔案劑型代碼第1碼為1者。
7:非類固醇抗發炎口服藥(NSAIDs)用藥(含比對腎功能)之ATC7碼且為口服藥,口服藥定義為健保用藥品項檔案劑型代碼第1碼為1者。
12:特殊給付限制專區收錄醫令。
13:保險對象特定醫療資訊查詢之ATC7碼。
使用健保署雲端查詢系統 「 主動提示功能 Web API 」(跨院重複用藥/檢驗醫令等查詢功能)
若送出查詢資料出現*非公告適用之ATC 碼/醫令代碼*時,則無法查詢成功,如下圖示
*查詢資料內有出現*非適用特定醫囑代碼之醫令,內含1項以上非適用則無法查詢成功*

版本需求: 醫聖診療系統版次17.172以上
更版功能:出現如上圖回覆訊息時,可篩選出非適用之醫令代碼,標示為「可忽略不查詢」


「雲端查詢類別」欄位點選粉框處,於資料類別下拉式選單內
勾選「-1 忽略不處理」 按下「 確定」再按下藥品資料「存檔」即可

Q:出現非適用醫令提示時,如何篩選出不符合之醫令明細
A:可將系統送出列表項目醫令依序改自,再進入跨院重複查詢畫面,若無不符醫令即可傳回正確結果。
再將非適用之醫令,進入藥品資料內勾選「-1 忽略不處理」即可!(下次即不會再送出查詢)

Q:如果原本可正常查詢的藥品,突然變為非適用之醫令代碼,該如何處理
1.確認健保署公告檔是否有新增異動
2.確認院所系統藥品資料內的ATC7碼是否有錯亂(若屬此狀況,重新執行藥價更新檔資料比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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