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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5-04-24
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1日生效。本次修訂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壹、全民健康保險非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案件審查注意事項皮膚科部分規定。修訂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皮膚科部分規定。詳細內容請逕上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參閱,路徑如下:健保服務>專業醫療審查>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近一年修正公告)。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第二部 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貳、各科審查注意事項:
十、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皮膚科
(七)審查醫藥專家如發現有異常者,應要求該醫療院所嗣後送審時應檢附照片;如病灶屬隱私(如生殖器官、乳房、鼠蹊部等)部位,或病人基於隱私因素,無法同意拍攝照片時,經明確告知並經病患簽名留存病歷,得由醫師以圖示註明或描述。(102/3/1)(106/1/1)(1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