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新增復健項目44009C及44012C不符支付標準規範提醒機制
		分類:費用申報 日期:2021-04-27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11.043以上 
更版說明:針對健保支付標準規範開立復健項目44019與44012C處置時,需要符合相關診斷碼及必要治療項目,否則事後會被健保署核刪!按此可下載支付標準44012C-44009C規範說明檔.pdf
新增提醒機制說明如下:
	 F3診療作業內,開立診斷或治療項目未符合規範時,於批價作業存檔時即出現提示視窗
F3診療作業內,開立診斷或治療項目未符合規範時,於批價作業存檔時即出現提示視窗
	
	 於9申報作業>1.檢查申報資料內新增『e.處方內開立44009C、44012C時,診斷不符相關內容』
於9申報作業>1.檢查申報資料內新增『e.處方內開立44009C、44012C時,診斷不符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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