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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分類:其他 日期:2016-10-21
以健保身分就醫的民眾,要繳付的最基本費用有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
掛號費是由醫療院所自行向民眾收取的行政費,根據衛福部公告的參考收費,門診是一百五十元以內,急診是三百元以內。而部分負擔費,指的是健保負擔大部分的醫療費之外,有一部分是我們要負擔的。
◎ 部分負擔費
目前有四種部分負擔
1.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2.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3. 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
4. 住院部分負擔
其費用,門診目前是採定額方式收取,例如診所門診的部分負擔為50元;住院則是採比例方式收取,例如住院三十天內的病房,部分負擔比率為5%,但避免負擔過重,針對急性病房住院三十天內或慢性病房住院一百八十天內,設有每次或每年的住院部分負擔收費限額。
◎ 免部分負擔費資格
符合特殊情況者,或是特定對象,是可以免部分負擔費的唷。
1. 免除所有部分負擔
(1) 重大傷病、分娩、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2) 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3) 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4) 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5) 3歲以下兒童。
(6) 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7) 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8) 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9) 百歲人瑞。
(10) 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同一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
(11) 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
2. 免除藥品部分負擔
(1)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
(2) 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3) 接受健保費支付標準所規定之「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3. 可免除門診復健部分負擔者:
(1) 復健物理治療屬「中度-複雜治療」。
(2) 復健物理治療屬於「複雜治療」,需要治療專業人員親自實施。限復健專科醫師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