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診所病歷e化
  • 醫聖診療系統軟體特色
  • 簡訊傳送系統
    使用者IP位置 3.80.4.147

    更版功能

    轉診作業系統新增『轉診資料』直接上傳『電子轉診平台』內建功能

    分類:門診系統 日期:2018-07-02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8.0135以上
    更版說明:無需再開啟轉診平台網站手動登錄,由醫聖系統直接一鍵上傳轉診資料。

    操作說明:於『F3診療作業』下方,按下「轉診作業」功能鍵,開啟視窗畫面如下圖示

     

    當診醫師將轉診資料填畢,按下「vF9」確認後

     

     

    會出現如下圖視窗,詢問是否要列印轉診單且一併上傳,請診所依需求點選

     

     

    轉診資料上傳完畢會出現如下圖視窗

     

     

    ●於醫聖主選單上方多功能選單列,新增『O其他功能』選組及『電子轉診批次上傳』項目功能。

     

     

    『電子轉診批次上傳』開啟視窗畫面如下圖示,按下「下載轉診清單」可查詢下載檢核結果,

    建議上傳後隔10-15分再執行下載查詢。下載成功檔案置放於主機SCDATeferral 資料夾底下

    若檢核結果有錯誤,需於轉診作業內修正錯誤內容後再重新上傳檢核,健保端檢核正確才算成功。

     

     

    注意!轉診資料直接上傳或下載查詢功能,操作電腦需有健保讀卡機才能正常使用!

     

     

    上述下載查詢功能,用戶另可直接登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站查詢。如下圖示畫面

    操作手冊下載:「電子轉診平台」醫療院所使用者手冊

     

    說明:檢核成功入檔之轉診單資料除可於上述平台查看,於『電子轉診平台』同步更新轉診單資料。

     

     

    ●配合轉診批次上傳功能,轉診作業版面異動如下,操作功能不變

     

     

    →滑鼠左鍵按一下「向下鍵」(下圖紅框處)可點選『開啟署轉診平台』或『開啟參數編輯』

     

    →點選『開啟參數編輯』(上圖粉框處),開啟醫聖轉診作業相關參數編輯(如下圖示)

     請院所依需求自行修改設定再『存檔』即可。

     

     

    延伸閱讀

    有配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之院所

    除達標可獲全額網路費用補助,另補助下列資料上傳獎勵︰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須於「費用年月」之次月底前上傳下列資料,否則不予列計。

        1、 上傳檢驗(查)結果
            (1) 上傳基本費:上傳率>50%,且上傳醫令數>0者,始得支付。
        ① 每季為醫院2,500元、基層診所及交付機構750元。
        ② 上傳率=已上傳應上傳檢驗(查)結果醫令數/申報應上傳檢驗(查)結果醫令數。
            (2) 上傳檢驗(查)結果基本獎勵金:符合領取上傳基本費者,始得支付。
        ① 非報告型資料者,每筆醫令獎勵1點。
        ② 報告型資料者,每筆醫令獎勵5點。
        ③ 本項獎勵金按季核算,以每點1元暫付;全年結算,採浮動點值支付,惟每點金額不高於1元。
        ④ 應上傳項目及報告類別,詳附件7。非規定應上傳之檢驗(查)項目,仍可依規定格式上傳,惟不列入上傳基本費用及上傳檢驗(查)結果獎勵金之計算。
            (3) 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額外獎勵金:
        ① 獎勵項目:門診及急診之「非報告型資料」與「報告型資料」(詳附件7報告類別為1及2之項目)。
        ② 獎勵條件:於報告日期時間24小時內將其檢驗(查)結果上傳;如屬健保卡補卡案件,且健保卡刷卡日期時間大於報告日期時間,如於補卡後24小時內上傳,亦得獲本項額外獎勵金。
        ③ 支付方式:「非報告型資料」者,每筆即時上傳醫令加計1點;「報告型資料」者,每筆即時上傳醫令加計5點。
            (4) 獎勵金結算方式:本項預算係以年度預算扣除實際結算金額後之結餘款作為本項獎勵金,按季核算,以每點1元暫付;全年結算,採浮動點值支付,惟每點金額不高於1元,另「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額外獎勵金」以年度預算之20%為上限。
     
        2、 醫療檢查影像上傳類:
            (1) 獎勵項目及支付方式:如附件7-1。
            (2) 獎勵條件:須於下列期限,將影像傳至保險人,方符合獎勵條件:
        ① 107年1月至6月:於費用年月次月底前上傳影像。
        ② 107年7月起:於實際檢查日期後之24小時內上傳影像。
        3、 上傳出院病歷摘要:每筆獎勵5元。
        4、 上傳人工關節植入物資料:每筆獎勵5元。
            (1) 醫令項目︰詳附件8。
            (2) 每筆上傳內容︰包括body height、body weight、ASA(麻醉危險分級)、Surgical Approach(側別/術別/入路途徑)、特材條碼等。
        5、 醫事人員溝通平台之轉診資訊交換系統登錄轉診資料
            (1) 轉入院所:每筆獎勵5元。
            (2) 轉出院所:每筆獎勵5元。
        6、 居家訪視健保卡登錄暨上傳資料:每次獎勵5元。
            (1) 醫令項目詳附件9。
            (2)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將提供保險對象之居家訪視服務登錄於健保卡後,於二十四小時內,經由健保資訊網線路上傳予保險人,每次居家訪視獎勵5元。
        7、 特定醫令申報執行起迄時間資料:每筆獎勵1元。
            (1) 醫令項目詳附件10。
            (2)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向保險人申報之門住診醫療費用中,於醫令清單段申報特定醫令之「執行時間-起」及「執行時間-迄」,每筆獎勵1元。
            (3) 資料如經保險人查屬不實,核發之獎勵金將予以追扣。
     
    Copyright © Shang Chan Information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 Design by c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