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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測驗全套(45058C)」項目如有費用申報錯誤,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洽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更正事宜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2-09-08
中央健康保險署重申「心理測驗全套(45058C)」申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認知功能測驗相關診療項目應由醫師依病人病情需求擇用適當之評估測驗量表,包含「魏氏成人智力測驗」等量表,若在短時間重測上開智力量表,請於病歷註明理由,並需由病人親自執行,不得由他人代答。
(二)病歷資料應具體敘明病人施測原因,若病歷過於簡略、不同病人資料均雷同而缺乏個別具體治療內容,且不符專業認定者,則不予支付。
(三)心理測驗全套(45058C)併報智能評鑑(45052C)或人格特質評鑑(45055C)之合理性不符專業認定者,則不予支付。
(四)身心障礙鑑定作業辦法明定鑑定費由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予鑑定機構,爰病人因上述鑑定而進行心理測驗者,不得重複申領健保費用。
該署將持續監測醫療費用上傳及申報資料,請協助轉知院所勿有虛報情事以免觸法,如自行檢視有費用申報錯誤,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洽該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更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