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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函請會員提升居家醫療照護訪視紀錄記載事項品質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2-01-24
一、 依中央健保署111年1月21日健保醫字第1110771851號函(附件一)辦理。
二、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前於110年11月12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爭議案件審查共識會議-有關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會議結論詳如附件二。
三、 現行居家醫療照護相關訪視紀錄無固定格式,使用院所既有表單即可;惟部分機構檢附居家照護相關資料,其紀錄內容前後不一、所附相關資料錯誤或不齊全、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致無法支持治療內容等情形。
四、 為減少後續健保給付爭議,請提供居家醫療照護服務之會員,病歷紀錄應檢附正確資料及敘明訪視個案之服務提供項目及時間等,提升訪視紀錄記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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