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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來函提醒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等規範正確申報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1-09-13
中央健保署來函提醒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等規範正確申報。
一、 依中央健保署110年9月6日健保審字第1100036026號函辦理。
二、 查因應疫情免審期間,經分析110年第2季醫療費用申報資料,發現部分院所對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等明確規範,仍有異常申報情形(如性別不符、適應症不符、申報單價不符健保支付單價等),為確保健保資源合理運用,請應依前述規範正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