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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函知有關新增「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觸和疑似暴露」等3項ICD-10-CM代碼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1-07-12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新增「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觸和疑似暴露」等3項ICD-10-CM代碼,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6月29日健保醫字第1100056979號函辦理。
二、 為應COVID-19疫情及臨床診斷編碼需求,中央健保署於110年4月22日同意新增ICD-10-CM代碼U07.1「確認COVID-19病毒感染」在案,原訂費用年月110年6月生效,考量疫情升溫,提前至費用年月110年5月生效。
三、 考量社團法人台灣病歷資訊管理學會建議增列之診斷碼,有利了解病人對COVID-19接觸、暴露及病史資料,且有助於未來健保資料分析,爰同意新增三項ICD-10-CM代碼,並溯自費用年月110年5月起生效:
(一) Z20.822:COVID-19之接觸和疑似暴露(Contact withand (suspected) exposure to COVID-19)。
(二) Z11.52:來院接受COVID-19之篩檢(Encounter for screening for COVID-19)。
(三) Z86.16:COVID-19之個人史(Personal history of COVID-19)。
四、 有關COVID-19個案隔離治療、檢驗等相關費用支付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