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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建議對於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各類防疫物資、紓困、津貼、補助、獎勵方案及稅賦、水電優惠等應持續並擴大辦理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1-06-24

    本會建議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健保署、經濟部、財政部、疾管署等,對於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各類防疫物資、紓困、津貼、補助、獎勵方案及稅賦、水電優惠等應持續並擴大辦理
     
           考量國內疫情持續嚴峻,本會依據110年5月26日第12屆第6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結論,於110年6月11日以全醫聯字第1100000748號函,建議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健保署、財政部、經濟部、疾管署等,對於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各類防疫物資、紓困、津貼、補助、獎勵方案應持續並擴大辦理。建議事項如下:
    (一)擴大發放醫院及基層院所的防疫津貼及風險加給。
    (二)加強撥補醫院及基層院所的各種防疫物資,以提供第一線人員使用。
    (三)基層診所提升暫付款方案,應繼續執行,並事先詢問院所意願;醫院部份則依臺灣醫院協會與健保署之共識內容執行。
    (四)因疫情影響,健保申報費用與去108年比同期比較,未滿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並以按月計算方式執行,按季結算。
    (五)醫療院所水電優惠、減免應持續。
    (六)稅賦優惠應持續,基層院所的執行業務所得費用率應提升。
    (七)給予醫院醫師及醫療人員防疫特別扣除額或降低課稅級距之稅務優惠。
    (八)醫師執業執照之換照及專科醫師證書之展延等相關事宜,建請 貴部於疫情結束前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醫師證書,俾利全國醫師繼續全力對抗COVID-19疫情,守護台灣。
    (九)相關健保審查作業應簡化。
    (十)基層醫療(事)機構督導考核計畫,應暫停辦理,以疏緩訪查人力,投入防疫作業。
    (十一)疫苗注射處置費現行每劑補助100元;但COVID-19疫苗因相關注意事項多,且行政作業復雜,建議應另行補助行政費用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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