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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函有關106年度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業已產製完成
分類:新聞中心 日期:2018-04-21
中央健康保險署函有關106年度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以下稱分列項目表)」業已產製完成,請自行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查詢及下載。
一、 旨揭資料業請各分區業務組承辦人先行檢測無誤在案,請配合於107年4月底前,將資料上傳至本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供查詢下載,並提供媒體檔案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同時完成關檔作業。
二、 為推動無紙化作業,自102年起分列項目表即可透過下列途徑提供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一)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自行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查詢及下載
(VPN/醫療費用支付/報稅參考檔查詢下載)。
(二) 分區業業務組依個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需要,寄發紙本文件。
三、 106年度分列項目表修訂內容併案說明如下:
(一) 項次13「人次(含急診人次)」:
排除同一療程跨月申報案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案件及排程檢查案件。
(二) 該表註一第5點,增列文字:
「項次13排除同一療程跨月申報案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案件及排程檢查案件」。
附件檔案:健保署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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