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分類:費用申報 日期:2023-07-22
*1120701起,若一筆併報給藥日數大於31日,申報會出現檢核錯誤,代碼 66- 與給藥日份不一致*
版本需求: 醫聖門診系統版次13.086以上
自112年7月1日起,配合新制部分負擔實施,預定出國或其他特定因素
需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之連續處方箋案件,原使用一筆併報方式修正為分開列報
醫聖診療系統操作說明: (以預定出國一次領取總用藥量為例)
《院內自調》第一筆先掛一般看診,處方用藥打28天或30天,特診代號H8,可調次數2或3次
《處方交付》第一筆先掛一般看診,處方用藥打28天或30天,特診代號H8,可調次數2或3次
批價作業畫面:《基層診所無加收藥品部分負擔》
「調劑方式」點選『8 自調連續處方』(院內自調) 或『7 交調連續處方』(處方交付)
「可調次數」輸入2或3 (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
「特定代碼」點選『H8 預定出國』再按下存檔即可
《院內自調》同日第二筆再掛入『08案件』 掛號點選連續處方第二次(IC02),如下圖示
F3診療作業畫面:用藥醫令天數輸入剩餘總領藥日數,例如
● 28天或30天 / 開立可調2次 / 本筆輸入28天或30天(領取1個月)
● 28天或30天 / 開立可調3次 / 本筆輸入28*2=56天或30*2=60天(領取2個月)
批價作業畫面:
「給藥天數」依照當次領取一個月(二個月)28天(56天)或30天(60天)
「特定代碼」點選『H8 預定出國』再按下存檔即可
(註:一次領取二個月藥量申報藥事服務費為 51點*2次)
掛號清單列表:同日掛號會有一筆04及08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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